与信奉天经的人对话

与信奉天经的人对话信仰者的态度是取决于他们信仰的程度。我相信如果信息能被完全地表达的话,那么一个有利于对话的环境将会在我们的国家形成并且遍及全世界。因此,同样在每一个事件中,我们应该尽可能的靠近《古兰经》和圣人(愿平安与吉庆伴随他)对这一事件的解释来判断它。真主在《古兰经》中说道:

这部经典,其中毫无疑问,是敬畏者的向导。(黄牛章 2:2)

这样一来,人们的虔诚程度就以以下的标准加以了鉴别:

他们确信幽玄,谨守拜功,并分舍我所给与他们的;他们确信降示你的经典,和在你以前将示的经典,并且笃信后世。(黄牛章 2:2-3)

《古兰经》使用一种非常温和与微妙的间接方式,呼吁人们接受先前的先知和他们的经典。每当和犹太教以及基督教建立对话的时候,将这一段放置在古兰经最前端的意义对我来说显得极其重要,真主在另外的一个章节中这样命令道:

你们不要与信奉天经的人辩论,除非他们中不义的人。(蜘蛛章 29:46)

在这个章节中,《古兰经》讲述了我们(在辩论中)应当采用的方式、方法和应该表现出来的行为。Bediüzzaman(柏德尔泽门)为了阐明这一点说过一些极其重要的言语:"那些在辩论中毫无怜悯地击败对手而感到快乐的人"他这样解释道:"你们靠击败别人将一无所获。然而,如果你们被击败,别人获得胜利,那么你们将会得到改正这一错误(观点)的机会。"

辩论不应该是为了自我,而应该最大限度的正确地显露真理。当我们致力于政治上的辩论时,唯一的想法是打败其他人,可能没有任何实际的结果。为了真理在争论中得以显现,那么相互理解、尊重和奉献以达到公正的这种原则是不容忽视的。正如《古兰经》中的一条规定,辩论只能在一个有益于对话的环境里举行。

阅读以上章节(29:46),更进一步,我们注意到被置于"除非它是由于那些怀疑和造成错误或伤害人们"的情形。错误在另一个章节中也被提到:

确信真主,而未以不义混淆其信德的人,不畏惧刑罚,而且是遵循正道的。(牲畜章6:82)

依照由先知对以上章节的阐述,以物配主的人在他们的心灵深处已经是没有信仰的,他们对于宇宙万物置若罔闻。最残忍的专政就是压制人们用以表达自己的接近真主的声音。专政也意味着实行权力侵害来反对其他人,压迫他们,以及把个人的意见强加在他人身上。由此来看,如同专政包括多神教和不信仰宗教,它都是极大的罪过。每个多神论者或者异教徒就以上概述来看可能不是一个做坏事的人,然而,那些压迫他人的人,那些为了犯罪而武装自己的人和那些侵犯他人权利的人,他们必定在法律的框架中面临真主的审判。

当涉及到那些不是压迫者的信奉天经的人们,我们没有权利作出强烈反对他们的行为或者考虑着如何去摧毁他们。那种行为是非伊斯兰教的,是与伊斯兰教教规和原则背道而驰的,甚至是被称作反伊斯兰教的。在《古兰经》中对此是这样被描述的:

未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真主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真主确是喜爱公平者的。(受考验的妇人章 60:8)

这个章节所透露的是,当一位叫做阿斯玛(Asma)的信奉了伊斯兰教的女子询问先知是否应该与她那从麦加(Makka)到麦地那(Madina)想来看望她的信奉多神教的母亲会面。从此章节建议的来看这个会见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并且阿斯玛也应该善待她的母亲。我把它留给你们去判断,关于应该使用什么方式去接近那些相信真主、审判日和先知的人们。

《古兰经》中数以百计的章节涉及到社会的对话和宽容。但是必须注意是在宽容中建立平衡。对一条眼镜蛇仁慈,意味着对待被眼镜蛇所咬伤的人是不公平的。宣称"人性"比神圣的仁慈更加仁慈是对仁慈的失礼并且是妨碍他人的权利。实际上,除了某些特定的特殊情形,《古兰经》和圣行始终提倡宽容。这种宽容的防护天蓬不仅是对那些信奉天经的人们打开,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是对所有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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