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有經書的族群」(猶太人與基督徒)對話

有信仰者根據其信仰決定其態度。如果天啟訊息真得獲得完滿的傳達,我相信,在我的國家,甚至於全世界,一個非常好的對話環境就會出現。因此,我們應當依照《古蘭經》以及先知所指示的來看待這個課題,就如這份指示對每個主題都真切適用一樣。

真主在《古蘭經》〈黃牛〉章即開宗明義地說:「這部經,其中毫無可疑,是敬畏(真主)者的嚮導。」( 2:2 )後來,這群順服的人便以下列諸事著稱:「他們相信目不能見的,堅守拜功,和使用我所供給他們的;他們相信降給你(先知穆罕默德)的天經,和在你以前所頒 降的,並確信後世。」( 2:3-4 )《古蘭經》運用極為軟性且較為迂迴的風格,呼籲人們接受先前的先知們和他們的經典。《古蘭經》一開始即立下了這些前提,這對我們要去建立和猶太人與基督 徒的對話,似乎是至關緊要的。

真主啟示的另一段經文又命令道:「你不要和有經的人爭論,除非是以較好的態度。」( 29:46 )這段《古蘭經》描述了我們應該使用的方式和手法,以及我們應該展現的風度。關於這點,白第伍札曼( Bediuzzaman )有一段極為關鍵的談話:「那些在爭論中對其對手的失敗興災樂禍的人,是沒有慈憫之心的。」他解釋道:「你們並不會從打敗別人之中得到什麼。倘若是你們被 打敗了、而他人獲勝的話,你們反而可以修正你們的某一個缺點。」

爭辯不應該是為了個人的自我,而是要令真理彰顯。當我們注視著一場場純粹是為了要去打擊對方的政爭時,那是絕對不會有任何正面影響的。因為唯有在爭 辯某種信念,諸如互諒、互敬等原則中,真理才會出現,對公義的追求也才不會遭到漠視。如同《古蘭經》的規範一般,這只有在好的對話環境中才會發生。

假如繼續去讀第二十九章四十六節,我們會注意到它有一個但書:「除了他們當中那些做惡的人以外」。《古蘭經》也談到了「惡行」:「那些信仰的和不把 他們的信仰與邪惡行為混淆的人,他們是安全的,他們是被(正確)引導的。」( 6:82 )根據先知的闡釋,多神論與不信同樣表示了對宇宙的輕篾。而最大的惡行或壓迫,就是讓所有意欲傳達真主的舌頭靜默下來。因為那意謂著對其他人的不公義、對 他人的壓迫、以及一意孤行。從那個層面上來說,因為惡行或壓迫都牽涉到多神論與不信,所以是一種較大的罪過。當然,並非所有的多神論者與不信者都是上文所 談到的為惡之徒,然而,凡是壓迫他人、以為惡之名捍衛自己、冒犯他人權利和真主的公義者,都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中被質問。

但是,當我們與那些不會壓迫別人的「有經書的族群」相處時,我們就沒有行使暴力、或是去思考如何消滅他們的權利。這樣的行為不是伊斯蘭的,不但有違伊斯蘭的規範與原則,甚至是反伊斯蘭的。

此外,《古蘭經》〈受考驗的婦人〉章亦宣示:「未曾為你們的宗教而對你們作戰,也未曾把你們從故鄉驅逐出境者,真主並不禁止你們憐憫他們、公平待遇 他們。真主確是喜愛公平者的。」( 60:8 )這段經文是在艾思瑪( Esma )詢問先知她是否應該見她信仰多神的母親時所降示的,當時她的母親想從麥加到麥地那來探望女兒。由這段經文可知,這樣的會面是完完全全可以被接納的,而且 她也可以好好地對待她的母親。至於你們又該以何種態度去對待那些信仰真主、審判之日及先知們的人,我想把這個問題留給你們去思索。

《古蘭經》中處理社會對話與寬容的經文數以百計。不過,忍耐與寬容間的界線該如何拿捏才能達到平衡,則仍須好好思量。憐憫一條毒蛇,可能是對被毒蛇 螫咬的人不公平。宣稱人文主義比天啟慈愛更加悲憫,其實是對慈愛的不敬,而且已經侵犯到他人的權利。是故,我們毋需在追求寬容和對話時,克制自己不去傳達 真主之名。實際上,撇開某些特別的個例不談,《古蘭經》與「順納」總是在倡導著節制、忍耐。這份寬容的穹廬,將不只籠罩在「有經書的族群」之頂,還會披覆 於所有人類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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