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深入的要點

近幾個世紀來由於諸多誤解及世俗化的傾向,許多人將宗教定義為盲目信仰、一連串無意義的禮拜動作以及對生活問題的一種慰藉,這種現象在西方世界尤其明顯。 而這種錯誤觀念是隨著基督教在歷史上的部份謬誤與缺失而在基督教世界中逐漸成形。一些世俗化、對現世留戀的穆斯林也迷失在此種謬誤中因之將伊斯蘭簡化成一 種意識型態,或一種社會、經濟及政治系統。他們輕忽了《古蘭經》、聖訓以及整個伊斯蘭歷史中所聲明的一件事實,即伊斯蘭是介於所有極端中間的道路,它追求 的是全人類的才能與理性、個人心智、心靈及感知,同時將人類生活的每個面向收納進來。這也是為什麼先知穆罕默德會不斷地強調學習、貿易、農業、行為及思想 的重要。

再者,先知鼓勵其族人無論做什麼事都盡可能完善,並非難怠惰和乞討這兩件事。舉例說明,先知曾說:「真主鍾愛誠信嫻熟的僕人。」[1]《古蘭經》第九章一百零五節亦宣示:「你說:『你們工作吧!真主及其使者和信士們都要看見你們的工作。』」思及所有行徑都將在審判之日攤在真主面前時,我們就不能掉以輕心和敷衍了事。使者更進一步指出:「一旦你有所行事,真主會喜歡你做到萬無一失。」[2]

伊斯蘭鼓勵人們工作,並同意我們賺取生活所需與支持家人做禮拜的企圖心是合法的。炯異於中世紀的基督教,伊斯蘭並不建議理想的生活得像一個隱者一般,但禁絕遊手好閒以及在地面上的奢靡無度。倘若我們過著自我縱逸的生活,對宗教義務視而不見,則將使我們兩世(今世與後世)的財產同時陷入險境。使者曾為快樂的經濟社會生活與兩世的財富所必備之條件言簡意賅地作出以下簡結論:

當你介入投機性的活動、從事動物畜養、並開始滿足於豐饒的農作物、因而放棄在真主的道路上奮鬥並宣講祂的道時,真主將會讓你羞愧到無地自容,而這份屈辱感將如影隨形直到你回歸你的宗教。[3]

這則聖訓準確道出近幾世紀以來穆斯林的窘況。投機性活動意謂著健康經濟生活已然蕩然無存,人們開始依靠非法與自暴自棄的手段賺取生活所需。對農產與牲畜豢養的滿足正是懶惰與揚棄科學探索的徵兆;然而《古蘭經》裡明確揭示著真主創造人類,令人類擔任其代理人,且賦予人類知曉萬物名字的知識。

這表示我們必須藉由發現大自然的神聖法則與思考自然現象來建立科學並開採利用自然資源。不過做這件事的同時,也必須尋求真主的歡然喜悅,並實踐伊斯蘭。

《古蘭經》裡的許多經文如:「你說:『有知識的與無知識的相等嗎?』」(第三十九章第九節)便強調知識與學習的重要;「真主的僕人中,只有學者敬畏他。」(第三十五章第二十八節)也警示我們唯有經由知識才可能做到真正的順從與敬拜。而侷限於宗教科學的知識,無可避免地使我們欠缺更深入的思慮與調查,結果導致人們耽逸於動物養殖與豐碩農產,反而忽略在真主的道路上奮發前進。我們可以預見這樣的後果將充斥著悲慘、貧困與羞辱。

使者亦盼望世人的目光能在其他聖訓中的重要事實上多作停留,如「一小時的深思熟慮和默想都比多作一年的宗教禮拜強得多。」[4]以及「一位強而有力的信士遠比軟弱無能者來得好且更受真主的眷寵。」[5]在此「強而有力」包括精神的與身體的健康兩個層面,除此也涵括科學與技術上的勝任能力。若認為「強而有力」僅僅狹義地指涉身體上的力量,便是對真正的力量到底從何而生失去整體了解。

總而言之,唯有先在先知穆罕默德的教育中出類拔萃,才有可能成為優秀的穆斯林。這種心態已由先知的表兄弟加法爾.伊本.阿比.塔里布(Ja'far ibn Abi Talib)完整表現出來。加法爾曾為了逃離古萊氏族的迫害移居阿比西尼亞,他曾告訴阿比西尼亞的統治者尼格斯國王說:「陛下啊!我們向來茹毛飲血,與人私通,偷竊殺人,掠奪財物;向來恃強凌弱。我們向來盡做無恥卑劣之事。」[6]

先知穆罕默德為其族人立下許多關於信仰、禮拜及良好行止等等廣及生活各層面的最佳範例。其族人過去曾視女兒出世為恥辱,還因此埋殺親生女兒。當先知帶來天啟訊息後,女人們開始享有其應有權利。曾經有位女孩兒來到先知面前向他抱怨道:「真主的使者啊!我的父親強迫我嫁給我叔父的兒子,但我並不想嫁給他。」使者於是送她返回家門,並警告她的父親不得這樣做。那個男人也承諾了。然後女孩兒站起身來說道:「真主的使者啊!我並不是真得想忤逆我的父親,我來這裡只想映證一件事:是否伊斯蘭會允許一位父親在未經女兒同意之前便將她強嫁他人。」[7]

使者亦告誡其門徒們不要向人乞討。因此無論他們是否貧窮困頓,都不會伸手乞憐。他們對此事如此機敏,甚至會節制自己要求別人伸出援手。例如,假設他們其中一人在山上不小心將鞭子掉落在地,他們必會翻身下馬自己撿起鞭子,絕不會假手於人。[8]

伊斯蘭前時期的人們崇拜眾多偶像,卻吝於對自己的父母稍示敬意。真主的使者便告訴他們:「你的主曾下令說:你們應當只崇拜他,應當孝敬父母。」(《古蘭經》第十七章二十三節)神聖天啟的降臨,讓他們在一夕之間改頭換面,他們開始詢問使者不照看父母是否會遭受天譴?而《古蘭經》第十七章三十四節向他們下達了另個命令:「你們不要奪取孤兒的財產。」並明訂禁止偷盜;他們因此懂得為他人的權利著想。在那段倍受祝福、由先知法則管理的時間裡,載於史籍上的偷盜紀錄不超過兩件。

殺戮在前伊斯蘭的阿拉伯半島上幾乎蔚然成風。然而當先知頒示禁令:「你們不要違背真主的禁令而殺人。」(《古蘭經》第十七章三十三節)後,這項惡行便立時絕跡。使者同時也禁止男女任意私通,成功扼止了各種關於性的不道德之事繼續浮濫。然而,我們的確意外地找到一則發生於此時期的通姦紀錄:

某天,一位男子慘白著一張臉、筋疲力竭地來到先知面前,咆哮著說:「真主的使者啊!清洗我吧!」使者轉過頭去,但那個人仍然堅持地重覆了四次他的請求。最後使者問道:「我應該幫你洗淨什麼罪?」那人回答他與人通姦,而這項罪行沈甸甸地壓地他喘不過氣來,他渴望受罰。使者問在座之人:「他是不是瘋了?」當眾人答稱沒有時,使者又問:那他是否醉了?眾人測試他然後發現他並未喝醉。面對此人糾纏不清的招供認罪,使者必須令他受罰。責罰過後,那人坐了下來縱聲大哭。

數日後,那人的伴侶出現在使者前面,亦請求使者洗淨她。使者數次轉過頭去並要她返回。然而在良心的極端苛責下,她仍堅持要受罰。使者再次要她返家,並言道:「妳可能已懷有身孕。回去為分娩作準備吧!」這個女人照做了,但生產之後卻再度回來要求責罰。使者又婉言拒絕了,他說:「回去吧!因為妳的孩子也許需要哺育。」當女人的孩子斷奶後,她又出現在使者面前。處罰於焉開始,過程中有人出言喝叱,先知顰額蹙眉地向著那人說道:「真主啊!這個婦人已經為她的罪過悔恨不已,如果她的懺悔可以為所有麥地那居民所分享,則您的宥恕亦足以廣披他們。」[9]

先知穆罕默德建立的體系與社群是如此宏大佳美,即使是柏拉圖、湯瑪斯.摩爾(Thomas Moore)、坎帕內拉(T. Campanella)以及其他烏托邦主義者都難以測度其中之公義平等。有關的實例真是族繁不及備載,以下記述不過是萬中一二:

阿布.胡賴拉來到先知面前,他是門徒中最窮困的一個。他已多日未曾進食了,阿布.塔勒哈(Abu Talha,輔士之一)於是把他帶回家中,請他吃飯。然而塔勒哈家中除了妻子為孩子準備的湯汁外,別無存糧。其妻便問她應該怎麼做?最後他們決定不令孩子吃飯而直接哄其入睡。因為既然湯汁無法供應全部的人,就應當令唯一的客人飽足。當大家都坐定桌旁準備開動時,塔勒哈的妻子看似無心地將燭火打落在地。因為燭火熄滅的話,他們便能在黑暗之中假裝他們也在吃飯,儘管有飯吃的實際上只有阿布.胡賴拉一位。這就是他們的行事。阿布.胡賴拉直到填飽肚子離開塔勒哈家門時,對適才發生的事全不知情。

隔日,塔勒哈夫婦前往清真寺禮晨禮,禮拜進行到尾聲時,使者轉身向著他們問道:「你們昨晚做了什麼?可知有段經文因此降下讚譽你們:『他們雖有急需,也願把自己所有的讓給那些教胞。』(《古蘭經》第五十九章第九節)」[10]


[1] Munavi, 2: 290.
[2] Al-Hindi, 3: 907.
[3] Abu Dawud, "Buyu'," 54; Ibn Hanbal, 2: 84.
[4] Al-Ajluni, 1: 370.
[5] Muslim, "Qadar," 34; Ibn Maja, "Muqaddima," 10; Ibn Hanbal, 3: 366.
[6] Bukhari, "Wasaya," 9.
[7] Nasa'i, "Nikah," 36.
[8] Muslim, "Zakat," 108; Ibn Maja, "Jihad," 41.
[9] Muslim, "Hudud," 22-23.
[10] Bukhari, "Tafsir," 6; Muslim, "Ashriba,"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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